滑海涛报道: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外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近日,湘东区下埠镇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行动,积极贯彻落实赣财社[2019]1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要求,多举措开展在外务工贫困户交通补贴相关工作。 为提高贫困户对交通补贴政策的知晓率,该镇劳保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干部,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册、村级公开栏告知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扶贫政策。同时,在走访过程中,详细掌握辖区内在外务工贫困户的基本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积极申报,并热情帮助他们整理、收集企业务工合同、三个月工资流水、交通工具票据等有关材料。 为方便贫困户简单、快捷享受到交通补贴政策,针对部分贫困人员因缺少或丢失车票凭证等情况,此次审核进一步简化交通补贴申报要求,由以前必须提供“交通费凭证和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现在调整为“交通费凭证或者村委会出示证明及公示材料,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或者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从而让更多在外务工贫困户都能更好地享受到精准就业扶贫惠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