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亲爱的下埠镇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积极贯彻落实《萍乡市湘东区主城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来之际,特向广大居民发出“不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的倡议。 一、过一个低碳环保年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实现“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目标。 二、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居民朋友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下埠镇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然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过一个干净整洁年 家家户户打扫卫生,特别注意自家房前屋后卫生情况。不乱扔乱放,垃圾入桶,从自身做起,努力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新年。 下埠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丽宜居家园,大家都肩负管理和守护的职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做弘扬美德的传播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提高乡镇文明程度,提升居民文明素质,用文明、环保、俭朴、安全的行动庆祝新春,展示下埠文明时尚风采。 附:禁火令 下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禁火令
萍乡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5日颁发禁火令。 (1)禁火时间:2019年10月5日至2020年4月30日; (2)禁火区域:全市森林、树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3)禁止内容: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烧香烛冥币、燃放烟花爆竹、林间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火把照明、玩火狩猎、烧山造林、放篝火、放孔明灯和其他野外用火(炼山造林的按程序报批); (4)严格执法:凡违反本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