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年共现场检查660次,限期治理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87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35次,饮用水源地现场检查11次,做到了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处理结果。二是狠抓信访处理。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313件,处理率 100 %,做到了接访渠道畅通,调处回复及时。三是开展“环保执法年”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十二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135起,下达限期治理4家次, 查封扣押企业6家, 下达停产整治38家, 关停小散乱污72家, 移送公安12起,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4人,处理突发环境事件6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