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街店铺推迟开业的通知 鉴于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芦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7号),经芦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 全县范围内除水、电、气、油、药店、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通讯、银行等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正常营业外,其他商家店铺实行延期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营业场所按规定做好各自的通风换气和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做好早晚两次体温检测。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商户给与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芦溪县城市管理局 芦溪县商务局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