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7号 根据《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0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因防护物资异常紧张,全区所有疫情防护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在区级层面统一调配使用。各乡镇街、各单位必须每天提供详实的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并将防护物资用在最急需的地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赣新冠指办字[2020]7号)要求,规范使用,严禁浪费,防止过度使用。 此令由各乡镇街、村、组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