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东区纪委 湘东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十个严禁”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驻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当前,全区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推动中央、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二、严禁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
三、严禁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四、严禁捏造和散布不实信息、造谣惑众;
五、严禁违反管制要求串门走访、离开属地;
六、严禁组织或参加聚众打牌、聚会聚餐、操办酒席、宗教节庆等聚集性、群体性活动;
七、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口罩、消毒液等救援物资或款项;
八、严禁过度使用、挥霍浪费防护物资;
九、严禁借防疫之名,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
十、严禁买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红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中共湘东区纪委 湘东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