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作出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停全乡(场)组织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表演等各类聚会集体活动,乡镇文化站、农村书屋等免费开放场所临时闭馆。 二、从即日起,暂停全乡(场)范围内网吧、电子游戏室、足浴、健身房、麻将馆及其他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暂停全乡(场)范围内各类放映演出活动。 三、从即日起,关闭全乡(场)所有景区(景点)。 四、从即日起,禁止全乡(场)饭店、宾馆及农村举办各类聚餐、酒席、赶集、庙会等聚会集体活动。 五、从即日起,全乡(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律禁止交易和销售野生动物。 六、全乡(场)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管理,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各类经营场所及时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杀菌。 七、文体休闲娱乐、景区、赶集、酒席等场所和活动恢复经营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公告。 杨岐乡(垦殖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