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2月4日通报,2020年2月3日0-24时,东源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东源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零时起,在东源乡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倡议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各村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交通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倡议停车入库,减少出行。 三、全乡所有党员干部、在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村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是乡属事业单位的,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全体村民务必遵守本通告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努力,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七、举报电话:0799—3631001。 特此公告 东源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