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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高坑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意见

2020-2-9 15:49| 发布者: cs小编网网| 评论: 0|来自: 毓秀高坑

摘要: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意见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目前,全镇各村(社区)均自发对辖区内道路(通道)进行了封闭。此举对有效防控高坑疫情发展具有相当积极意义。为避免封闭道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意见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目前,全镇各村(社区)均自发对辖区内道路(通道)进行了封闭。此举对有效防控高坑疫情发展具有相当积极意义。为避免封闭道路(通道)后所带来的管理等问题,特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人员监管一定要到位。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分工,对重点人员,特别是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一定要监管到位,并及时协调解决其生活问题。
      二、各村(社区)封闭辖区内道路(通道)后,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劝导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对扎堆、聚餐、赌博、发布或传播谣言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各村(社区)要发动部分辖区党员、组长、群众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配备防护用具,注意自身防护,帮助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以及辖区内道路(通道)封闭工作。
      四、村组(楼院)群众如自愿封组(楼),各村(社区)要统筹协调群众生活物资的购买,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物资购买的问题。五、镇纪委要加强纪律巡查,各驻村(社区)工作组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特别是封闭村(社区)内道路(通道)后引发的新问题。镇纪委、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如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严格保密,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视情节严重对各村(社区)进行问责。

中共高坑镇委员会
高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附举报电话:
      (举报时间:固定电话9:00—17:30;手机24小时)
      高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喻杭:15907998435
      高坑派出所刘警官:13767866611
      高坑镇纪委办公室:0799-6372037
      高坑派出所:0799-637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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