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线索有奖举报的 公 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源南乡工作实际,坚持奖励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举报疫情防控重要线索的社会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近14天内从萍乡市外非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乡政府或所在村报告,刻意隐瞒的,奖励100元; (二)举报近14天内从武汉或湖北地区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乡政府或所在村报告未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刻意隐瞒的,奖励500元; (三)举报人一般为实名举报,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匿名举报视为放弃奖励; (四)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家庭的行为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0799-7671770或13707992186; (六)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废止。 源南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