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2月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要求》文件要求,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作为、认真履职,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切实做好了空气、饮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加密监测工作。从今年2月份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每月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加密监测,由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定期完成采样、送样,由市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检验,同时,各驻县生态环境局还积极组织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了加密监测,为疫情期间居民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切实保障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正常,积极协调有关地方与部门,克服疫情期间道路交通管制困难,先后7次组织协调对饮用水源站、国控气站、国控水质站开展基础运维工作,同时,做好对运维队伍的健康状况监测,确保运维保障不断,疫情管控不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