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芦溪县林业局接到护林员和群众举报,在源南乡石北村有人非法砍伐樟树。接到举报后,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勘查,该村民肖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非法砍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20株,计4.44立方米。据其本人所述,原计划将自有2亩山岭树木砍光栽植果树,恰好被当地护林员和群众发现并举报,及时制止了其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自全面践行“林长制”工作以来,芦溪县不断完善以村级林长、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管理构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全县每一块林地、每一棵林木都有人管护。265名专职护林员为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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