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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调研疫情期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2020-3-16 12:24| 发布者: cs小编网网| 评论: 0|来自: 萍乡生态环境

摘要: 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 3月12日下午,萍乡市司法局冯高亮副局长一行到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开展工作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 3月12日下午,萍乡市司法局冯高亮副局长一行到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开展工作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文政,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局长刘芝辉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疫情期间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主要做好了三方面环境监管工作,一是对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设施运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点处置情况、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自2020年1月23日起,执法局每日派执法人员到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进行检查,共出动人员220余人次,检查100余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水消毒措施不到位等情况,送达了督办函,督促其整改到位。二是对工矿企业进行监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帮助和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全市饮用水水质安全。调研组还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环境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疫情期间开展的环境监管工作,并就疫情期间及今后的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依法防控。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实现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按省生态环境厅的“六条措施”规定,为防范污染事故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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