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序开展安全评估。对现有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多股东组织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轮安全评估,凡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列入保留名单,予以淘汰退出。二是逐企实施核算补偿。在企业申请、乡镇报告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整顿退出工作方案,逐企核实企业厂房具体情况,核算补偿金额,并及时予以发放。截至目前,该县102家企业、45条生产线已签订退出协议,已发放30%补偿资金的企业50家、生产线32家,累计发放金额1454.9万元。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督查。对企业处置遗留危险性物质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乡镇反馈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