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阻击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生态环境部门应有贡献,萍乡市严格按照《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认真贯彻落实简化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豁免部分项目管理。继续对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项目,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告知审批(补办手续)或豁免审批等方式,简化防疫项目审批程序;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食品制造、纺织服装、文教体育、仪器仪表制造等行业建设项目,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项目,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在前期实行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的基础上,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民生相关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强化环保审批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查公示,提高办事效率。对确需开展现场踏勘、技术评估的项目,鼓励采取视频直播录像、查看卫星地图照片、专家网上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