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芦溪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芦溪生态环境局落实专门人员、专门经费多措并举推动排污许可证备案和核发工作。 精准化告知 芦溪生态环境局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将二污普企业及新增企业全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系统,对2020年前应发证企业全部下发告知函,要求3月底前完成备案和申报。 专业化填报 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建立QQ群,通知所有企业加入群中对企业填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答疑,同时针对不会操作电脑的个别企业,对他们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每个企业都完成备案。 批量化发证 芦溪县已摸清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底数,全县纳入底数企业838家。完成排查无证阶段,分为2020年前应发证、登记类60家,2020年应发证企业755家,分类处置阶段要求2020年前应发证登记企业于4月底全部完成。截至目前,我县完成备案32家,完成发证企业3家,核无需发证企业20家,总体完成率91.6%,2020年9月15日前应发证企业已完成备案17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