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做到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安源生态环境局四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隐患排查 加大对境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消除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频次,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警钟长鸣 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责任,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12369值班热线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出现环境污染,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机制 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做好跨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并加强与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切实提高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