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溪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目标任务,落实精准要求,下足“绣花功夫”,强化攻坚举措,全县脱贫成效明显。截至目前,贫困发生率由最初的4.72%降至现在的0.31%,14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 为打赢县脱贫攻坚战,芦溪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责,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保障和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在资金整合方面,始终以“十三五”扶贫规划为引领,以全县脱贫摘帽为目标,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打破原有资金界限,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重新分配。2016年以来共整合资金3.6亿余元,其中2019年整合资金6042万。 二是建立脱贫攻坚投入稳定机制。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2018年安排县级专项资金1835.1万元,2019年安排县级专项资金2020万元,增长10.08%。 三是开通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管理扶贫资金。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资金性质不同将资金分为县级报账制或乡镇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 四是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机制,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谁申请预算、谁填报目标”的原则,明确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为绩效目标填报主体,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督促更正,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 五是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持续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财经行为。开展全县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机制,进一步优化支付流程,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