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湖)自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芦溪县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禁食和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落地见效。 该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决定》、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在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繁殖场所、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等张贴相关通告,向经营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要求,不参与收购、储存、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做到守法经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告诫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野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平台社会监督作用,实行24小时人工值守,实时关注并跟进消费者来电诉求,特别是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方面的投诉举报。截至目前,未接到一起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投诉举报,共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4000余份。 为切实抓好《决定》各项要求的落实落地,该县各部门迅速行动,林业部门立即回收注销历年来辖区内所有核发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面排查清理人工繁育利用企业,对种类、数量等基础数据确认、签字,做到“一户一册”,依法依规加强执法监管。林业、市监、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场所、餐饮酒店、农(集)贸市场进行排查清理,一旦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5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771家次、餐饮单位2182户次,监测网络平台、网店315户次,25户电子商务经营单位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今年以来,破获非法狩猎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收缴扑兽夹50余个、警报器18个,收缴各类野生动物50余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