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在家搞点种养,入股了我村扶贫合作社,闲时可以去务工赚钱,村里还有光伏发电站的、公益性岗位,每年都会有一笔钱打到卡上,有党的好政策,日子一天好过一天。”说起村里的光伏电站,水山村勤劳致富先进典型贫困户易冬谷满是笑容。 为发展光伏产业,助力精准扶贫,走出一条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清洁能源扶贫的新路子,近年来芦溪镇抢抓光伏扶贫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屋面等可利用空间,在“十三五”贫困村水山村投资82万元,建设总装机容量130KWP光伏发电设施、在“十二五”贫困村山下村投资53万元,建设总装机容量 100KWP光伏发电设施,大力发展光伏扶贫工程。同时,为加强和规范光伏扶贫运维管理,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和减贫长效机制,制定了《芦溪镇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各村制定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细则,并在各村安排了一名专业的光伏电站维护员,负责日常检查以及清洗电站的工作。按照“光伏产业+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的模式,指导各村创新光伏扶贫收益使用新模式,研究制定了对参加村级公益劳动的贫困户进行补助、对老弱病残贫困人口进行扶助、对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先进进行奖励的分配方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稳定、长远的收入渠道,向村里贫困群众派发“阳光收入”。 如 2019年底,水山村召开了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会,会上根据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公示分配使用结果。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工作程序,每年年初由村委会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备案。并将分配方案在村委会公示公告,让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阳光下操作运行,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多的有1300元,少的有400元,现在我们每天最关心的是天气,只要有阳光,我们村就一直会有收入。”水山村贫困户张雪萍望着头上的太阳,笑容灿烂。差异化分配方案形成了比、赶、超的氛围,提升了贫困群众参与劳动的能力,进一步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得到了村民和贫困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前,水山村光伏发电站总发电量为18.7971万度,供电公司结算上网电费8.1458万元,根据分配方案发放贫困户30户(包含公益性岗位),总发放资金4.8874万元;山下村总发电量为10.6630万度,县供电公司结算上网电费2.8712万元,根据分配方案发放贫困户21户(包含公益性岗位),总发放资金1.722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