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同级党委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机关的职责。今年以来,江西省分行纪委驻萍乡市分行纪检组认真落实驻行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同级监督的指导意见,以政治监督为重点,以作风监督为抓手,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强化精准监督。近日,由纪检组长带队,纪检组、综合部相关人员参与,驻行纪检组对全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周转用房使用情况、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交流干部水电费缴交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是对全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周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周转用房以及其他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周转用房情况;二是对2019年以来全行交流领导干部水电费缴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未发现漏缴、少缴及其他违规情况;三是对2019年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未发现问题未整改、整改不到位以及新发公车管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方面问题。 驻萍乡市分行纪检组通过出实招,抓细处,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压实了同级监督责任,提升了同级监督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