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湖报道:自“廉洁萍乡”建设开展以来,芦溪县坚持以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建设为抓手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重点强化对村(社区)干部“三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推动“廉洁萍乡”建设向村(社区)延伸。 充实监督力量。出台了《村(社区)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村级“四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以及权利义务,推选了一批懂政策、敢碰硬且群众信任的人员担任村级监察联络(监督员),并通过上墙公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联系方式、监督内容和举报程序。截至目前,各乡镇村级监察联络(监督员)通过开展“走村入户”“入户听诉”等活动,收集群众诉求共计600余条,尤其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并纠正问题120个。 规范履职程序。建立了民主监督日、财务查询、列席“三重一大”会议、谈话提醒、作风效能督查等七项制度,并按照“乡管乡用”的模式,推行业务培训、述职述廉、考核考评等制度,督促指导村级监察(监督员)正确规范履职。自平台建立以来,全县262名监察(监督)员参与财务资金、项目建设、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各类监督63次,报告有关问题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0余个。 强化权力监管。在“工程承包人预选库”中采取抽签方式选定承包方,有效杜绝以权谋私现象。开展了村(社区)“小额资金”规范监管试点,组织了村级账务代理室专项检查。制定了“小微权力”清单,将发展党员、低保申请、养老保险办理、危房改造等与群众重点关注的13项常用权力的办理流程,采取活页薄的形式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公示公开,方便群众询问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