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芦溪生态环境局为提升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紧紧围绕环保整改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加快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督察节奏更加紧密。4月伊始,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行动,芦溪生态环境局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秸秆禁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5月份以来,对芦溪镇、张佳坊乡、新泉乡等乡镇共开展现场督导12次,出动30余人次,发现问题10余条,扑灭火点10余个。 督察考核更加严格。为切实让芦溪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芦溪县制定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环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乡镇工作考核细则,明晰了2020年需完成的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数量、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督察成效更加凸显。“督”出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本轮督查对瑞泉村塑料粒子作坊拆除情况进行复查,该厂没有复产;到南坑镇承大牛蛙养殖厂进行复查,全部拆除到位;到宣风矿化垃圾填埋场工地,张佳坊乡、新泉乡垃圾填埋场现场督导,施工进度进一步加快。到白云采石场等地复查中央回头看信访件整改情况,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未出现反弹情况;对工业园区施工单位现场进行调查,发现部分施工现场未按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作业,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这轮督查在时间上、强度上再次推进了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并通过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等方式增强了企业意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为环保督察整改的推进起到了积极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