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生态环境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县域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技术帮扶协调工作,营造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要求,决定成立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技术帮扶协调工作组。 一是负责受理,公布咨询邮箱(lhxhbj8547@163.com)、开通咨询电话(12369、0799--7228547)。 二是负责回复,邮箱或电话受理的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技术咨询事项,由技术帮扶协调工作组分类分送有关股室大队站研究提出回复意见,并由工作组负责统一书面回复。 三是负责协调。受理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生态环境技术工作咨询事项,一般咨询内容当天回复,重大及疑难技术问题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回复,其中涉及重大及疑难技术问题报萍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研究后书面回复,需要组织协调的事项,由工作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