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至2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立法调研组一行莅临芦溪开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法工委主任黄山等相关领导参加调研,县领导刘占纯、陈光良、胡世燕、熊远运、张如德、彭祎等分别陪同或参加座谈会。 周雍一行先后来到上埠镇山口岩管理处、芦溪镇东阳村、宣风镇仙凤三宝园、银河镇紫溪村等地,详细了解该县促进产业兴旺、乡村文化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等工作。 调研组先后在芦溪乡村振兴学院和县机关服务中心中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与该县县、乡(镇)、村三级部分负责同志,以及村老干部、村民代表、农业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周雍对芦溪县乡村振兴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芦溪县在乡村振兴方面思路明晰,县、乡、村三级的干部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充分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坚持探索,持续努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初步走上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新路子。他指出,芦溪县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小农户与县级农业有机衔接,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抓住了产业兴旺招商政策的重点,留住了生态宜居乡村振兴的关键,把住了文化振兴及乡村振兴的脉络,构筑了基层治理的基石,盯住了人才振兴的核心,全县实现了特色明显、生态丰富,产业融合,质量向好,品牌响亮的发展态势。他希望芦溪县要继续做好各乡村振兴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带动全县新农村的建设,做到全县一盘棋,实现农村全面振兴。 周雍表示,芦溪县的乡村振兴工作经验以及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很有帮助,调研组将会认真梳理和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完善,使条例制定更好、更有操作性、更接地气、更能解决实际问题,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占纯在座谈会上介绍了芦溪县乡村振兴探索的经验与做法,并表示芦溪将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全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调研座谈会上,副县长彭祎汇报了芦溪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制定,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