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为载体,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高效廉洁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坚持对环保违法问题动真碰硬,坚持对偷排漏排企业零容忍,结合夜查、暗查、节假日突击查,实现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环境监管新格局。2018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数23件,处罚金额103.98万元。查封扣押6件,停产限产2件,环境犯罪案件1件。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