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县域水环境质量。2020年6月,芦溪生态环境局督查组根据梳理出的11个涉水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对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各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全域水环境治理典型示范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10余个,能够立即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 下一步,督查组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聚焦前期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