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通报了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综合评价结果,全市所有县(区)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再次全部获评优秀等次,取得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三连优”的可喜成绩,并获得上级年度奖励资金1500万元。 贫困县:莲花县(获奖励300万元) 非贫困县:芦溪县、湘东区、安源区、上栗县(各获奖励200万元) 功能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获奖励100万元) 贫困县:莲花县 非贫困县:安源区、芦溪县(各获奖励100万元) 2017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投入,从严抓好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需求。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扶贫资金逐年增长,全市专项扶贫资金总额已达10.77亿元;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大力推进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努力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配置到“刀刃上”,全市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近13亿元,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 健全制度,提升监管水平。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台了《萍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萍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多个文件,充分运用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将各类扶贫资金及时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全程跟踪扶贫资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对扶贫资金实行绩效管理,有力提升了资金监管水平,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加强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先后深入各县(区)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导10余次,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贫困村的督导全覆盖,切实加强对县(区)资金规范使用的指导,积极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做到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相结合,跟踪问效每一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