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东区人大出台了《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全区10个乡镇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于2015年开始在湘东区腊市镇试行,经过4年多的实践,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推动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意见》共分4个部分,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分为项目征集初选、审议票决、监督反馈三个阶段共6个环节,对每个环节的时间、程序、责任单位等进行明确规定,为乡镇依法顺利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提供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