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材料不全,缺少被审查对象的入党证明材料;复印的证据材料没有注明出处,没有加盖提供单位的公章……”日前,芦溪县纪委监委对新泉乡纪委办理的一起村干部违纪案件亮“黄牌”预警,要求该乡按照规定重新整理卷宗,这是该县实行“乡案县审”的一个缩影。 面对监察全覆盖后基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该县纪委监委从根本上把脉开方,进一步优化“乡案县审”的程序和流程,明确乡镇纪委初审、县纪委对口业务室复审、县纪委审理小组会议审议的“一案三审”工作要求,并对移送审理的受理标准、审理内容、审理时限、退回补证、提前介入、处分执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及时亮“黄牌”预警,一律退回要求整改完善,有效保证基层案件的办理质量。2019年,县纪委共退回乡镇纪委需要补查补证、完善程序和案件材料的案件13件,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 同时,针对乡镇纪委一些新任基层纪检干部办案经验、专业知识相对不足等现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审理工作重点、案件审理中常见问题、基层常见违纪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专门制作PPT课件,为乡镇纪检干部进行集中授课,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2019年,芦溪县纪委监委共立案93件,已按时审结93件。其中,“乡案县审”48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8人,没有一起申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