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乡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印发<上栗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栗油整治办〔2020〕1号)文件要求,杨岐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重点打击及防范非法油品进入我乡。强化319国道、杨宣公路、X153县道等主干道路管控,加强对进入我乡运油车辆检查,重点查验成品油出库单、发票和油品质量,严禁外省、县外非法油品流入我乡。 2.重点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有资质车辆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 3.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橇装加油设施、私设私存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 4.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非达标油品行为。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查处销售非达标油品、价格违法等行为;查处企业安全管理不合格行为;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的环保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1.如相关单位和人员于6月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2.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于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4.凡是向乡政府报告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运输、经营等行为,且该举报对象尚未自行报告的,查证属实后由乡政府一次性奖励500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799-3891869、13979922555。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杨岐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