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针对未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22家企业,7月9日上午,芦溪生态环境局召开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副局长黄云山主持,相关股室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通报了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并向企业介绍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性,22家企业负责人逐个汇报目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相关股室负责人针对企业在环评、排污口规范化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会议最后强调,22家企业要在7月20日前要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833家,除关停、在建的不要求备案或者发证以外,其余550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78家发证企业已核发56家,6月份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完成发证企业60%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