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栗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为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百日攻坚行动中来,实行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线索举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目的是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大排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大攻坚,对行业问题实行大整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二)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举报的线索是上栗县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线索,主要包括: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煽动闹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传销,操纵经营黄赌毒,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20种情形。 (三)公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电话举报: 18907996141(县扫黑办); 0799-12388(县纪委县监委); 0799-3893657(县公安局); 0799-7159611(县法院); 0799-7155636(县检察院) 网上举报: pxslshce@163.com(上栗县公安局) (四)奖励举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各级相关机关单位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五)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对公民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由上栗县公安局根据其作用、效果等初步评定,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定。 一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部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二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省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三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市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四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一般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项举报奖励基金,根据评定的线索价值及确定的最终奖励数额兑现发放奖金,发放方式为秘密发放。举报人自接到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奖金;委托他人代为申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申领。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举报受理单位、办案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设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 (八)凡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九)通告由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