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万林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区委三个巡察组对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个党组织,高坑镇王家源村、青山镇温盘村、城郊管委会汪公潭村3个村的巡察情况和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2019年巡察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康峰,区委副书记黎增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卫东,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雳平出席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区委巡察机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在听取有关巡察情况汇报后,黄万林对本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本轮巡察能够主动对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总体要求,与省市委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同步推进,突出“专项”定位,体现“深入”要求,发挥“协同”优势,客观实在地反映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黄万林强调: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坚定开展巡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2018年,区委巡察机构能够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把准政治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为巡察全覆盖进程迈出扎实的一步,在全区上下形成有力震慑,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同时,离上级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巡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够强,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一是要突出“高度”抓覆盖,科学有序推进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把政治巡察的要求在延伸巡察中落细落实,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让群众见到实效。要坚持科学有序稳步推进。对镇村开展巡察,要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扎实高效推进,切忌盲目拼速度、赶进度,必须综合考虑、科学设计、精准测算,确保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二是要突出“深度”抓创新,切实增强巡察监督质效。要创新组织形式,穿插使用不同巡察方式,分层分类“量身”巡察;要创新工作流程,结合实际视情简化巡察工作环节,体现“短平快”特点和效果;要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农村实际和当地特点,通过“接地气”工作方式,获得第一手资料。三是要突出“精度”抓重点,有效发挥巡察震慑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瞄准“靶心”,从群众“痛点”破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全面掌握村级党组织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因地制宜,全区村级党组织面大量广,情况各异,除按常规性要求外,也要把巡察工作与村级党组织职责结合起来,与村民生产生活特点结合起来,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细化巡察监督内容。要坚持边巡边改,强化整改落实,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 要敢于担当,压实责任,努力推进巡察工作出实绩见实效。一要强化区委各巡察组的责任。区委巡察组肩负着区委的重托,敢于发现问题是巡察组的基本要求。要敢于“亮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一把尺子量到底。二要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巡察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整改过程中,要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事项。要严守纪律,保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逃避监督、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开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于履职不力、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巡察办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对巡察工作实施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十二字”职责。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及时办理,跟踪问效,实现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会上,康峰、黎增义、黄卫东、朱雳平就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