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发出《关于命名表彰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爱国拥军模范的决定》,我县被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的目标,不断夯实双拥工作基础,加大争创工作力度,抓难点、创特色、求发展,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不仅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更是军民团结、社会和谐进步的名片。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县将持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描绘好新时代上栗画卷、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宜居美县”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