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破案力度。公安机关成立扫黑除恶青年突击队,聘请省专家指导,共破获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本地涉黑恶目标逃犯31人,实现逃犯清零;区检察院边审查边补证,涉黑恶案件均在受理审查起诉后30天内诉出;区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平均43.66天结案,实现“案件清结”。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村级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对全区公职人员涉黄赌毒进行大排查,共查处23起23人。三是创新社会治理。以“村级综治中心”为主阵地,建成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体138个,队员1800余人。目前共收到线索246条,转立案45件,立案率19%;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8件45人,已审结8件4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