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7月24日上午,芦溪生态环境局联合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演练根据《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拟了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脱硝车间液氨储罐底部出口阀法兰垫片破裂,造成大量氨气外漏,启动应急预案对泄漏液氨进行处置、处理,实施监测,及时报告信息和向社会发布信息的现场情形。各演练成员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分为应急处置组、外围处置组、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序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历时约2个小时,出动执法车辆2辆,参加人数30余人,按照演练准备、报告事故、现场处置及调查、现场监测、结束演习五个演练流程圆满完成演练任务。 本次应急演练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物资装备、后勤保障准备齐全,各演练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演练效果突出。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部门联动、协同作战能力,提高了环保部门和企业应急响应能力,检验了应急人员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进一步丰富和锻炼了应急队伍工作经验,提高了环境应急队伍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