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适宜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对县、乡、村幼儿园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布局。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行政村公办园全覆盖。二是管扶并举促民办园普惠。在大力构建公办园体系的同时支持民办园健康发展。开展“民办幼儿园达标工程”,两年为期,做到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关闭一批。三是创新幼师培养补充机制。建立幼师自主培养、聘用补充、待遇保障等有效机制。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转岗小学教师、县聘园用等,补充幼儿老师408名,有效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持证上岗,消除无证幼师,筑牢幼师队伍质量门槛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