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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源区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2-15 13:43|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安源区政府

摘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安源区进行了巡视。10月26日,巡视组向安源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安源区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全面落实。经过全区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安源区进行了巡视。10月26日,巡视组向安源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安源区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全面落实。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高位推动。在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会召开后,安源区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第一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同志各司其职,各镇街、城郊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归纳,拿出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11月1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讨论修改审议,会后,再次征求有关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形成了最终稿。11月5日,专程向省委巡视办及第六巡视组就《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行汇报沟通。11月8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安源区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11月16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12月14日,召开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专题审议《省委巡视办对安源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以督办单的形式将省委巡视办反馈的问题下发到相关整改单位。截至目前,已先后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1次巡视整改动员会、5次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次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和查摆相关问题。

       二是紧扣要求,立行立改。紧紧围绕巡视组反馈的5大问题、13类突出问题、41条具体问题,牢牢把握整改正确方向,按照整改时间要求,逐一划分责任领导,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实行“表格化”“销号式”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整改、全面整改。区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强大的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严督真改,确保实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做到一天一上报、一周一调度,全面掌握情况,动态推动工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部门组成了联合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省委第六巡视组共向安源区反馈5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41项问题清单,截止2018年12月26日,已整改完成29项,正在整改12项,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9项,2021年前完成的3项,长期坚持31项。

       (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没有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2018年11月29日,区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并研究了落实“两个维护”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制定了《区委理论学习计划》《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有的网站栏目存在错误标题的信息,有的网站首屏仍停留在学习宣传十八大相关内容上”的问题。一是强化自查整改。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站栏目、网站文稿、网站宣传内容的全面摸底排查,对查出的区工业园“网站首屏仍停留在学习宣传十八大相关内容上”等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情况的通报制度,要求各网站负责单位建立编辑、审核机制,明确人员及时更新宣传报道,确保网站常态化运营,对整改不力、网站长期不运营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中央、省、市政策精神解读专栏,第一时间发布中央、省、市各项会议和政策精神。

       2.关于“‘三大攻坚战’站位不高,认识有偏差,近期多次被约谈”的问题。

       (3)针对“脱贫攻坚盲目乐观”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具体分管扶贫工作,成立由县级干部带头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扶贫帮扶等8个专项工作组,抽调13名科级后备干部,充实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

       二是建立了全区县级、科级(包括副科级后备干部)干部帮扶贫困户的“321”机制和精准帮扶“包村长”制,落实县级领导干部挂点村,镇街委班子成员包村和干部包户的帮扶责任;驻村第一书记调整到位,建立驻村第一书记激励机制和召回制度。制定《帮扶干部“周六扶贫日”主题活动工作制度》,目前已开展就业扶贫、安居扶贫等23个主题活动。

       三是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出台《安源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落实了行业扶贫部门职责。落实“区级牵头抓总、各涉农镇街委和各行业部门单位抓落实、村级抓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了《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目前共举办162期培训班,培训人数4970人次。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核查。各涉农镇街委对贫困户漏评、错评、错退问题,进行全面核实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存在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各涉农镇街委已对非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档外五类人群,坚持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的原则,目前通过动态调整新识别3户7人,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边缘户,将通过其他政策加大帮扶力度。我区新组建3个业务指导组,专项针对省第六督察组反馈问题以及区本级自查问题,实行村、户全覆盖督查,查摆出的问题转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的区巡查组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六是建立扶贫问责机制。制定《安源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安源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督导组,严格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调度、季巡查、半年抽检、年度验收评比”制度,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对脱贫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2018年,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25起,处理157人3个党组织。

       七是构建社会扶贫体系。广泛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提升了社会扶贫网统筹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功能,促进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的精准对接。目前已完成社会爱心人士注册占总人口比例5.96%,208025人,排名全市第一名;物品和资金对接完成2617人,对接成功率达95.76%,排名全市第二。

       (4)针对“污染防治工作欠账较多”的问题。

       一是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根据信访问题进行线索检索,从工作履职监管力度方面,对城郊管委会、安源规划分局、区环保局等多个单位部门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

       二是全面梳理全区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收集资料,按大气、水、土壤等类别进行分类,排查问题根源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明确具体整治措施、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实行“销号式”管理,对照问题,即看资料也看现场,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全力补齐工作欠账。

       三是严抓油烟净化。市中心城区安源区所辖范围内752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餐饮单位全覆盖,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加强了日常监管,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了处罚。

       四是加大对辖区环境违法企业的监察。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共计处罚违法行为90余起,移送公安机关15起,下达限产、停产整治18起,限期治理3起,查封扣押设备2起,按日计罚1起,形成了极大的打击震慑。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以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总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210起,已受理210件,已办结 210 件,受理率100 %,办结率100%。

       五是严管农业面源污染及河道卫生环境。查处处罚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5家,督促禁养区及水域保护区内26家养殖户全部拆除隔栏,清理到位。开展土地重金属监测,持续强化了河道清淤和河道两岸保洁工作。

       六是积极组织协调落实河长制。组织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及时根据分工调整进行各级河长名单更新,实现了河库管护全覆盖,河道巡查保洁日常化;组织出台乡镇级河长履职尽责考核方案,完成了对11个镇街级河长履职尽责考核工作;组织出台区清河行动实施方案,9项问题清单均已整改到位。

       七是突出抓好消灭劣V类水工作。启动水体生态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取得实效。①安源区5座集镇污水厂已建成运行,高坑镇2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验收,已组织安排第三方对安源镇1座污水处理厂进行环保验收,五陂镇、青山镇2座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②投资2.5亿元,分两期建设10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项目正在抓紧实施,目前已完成30座污水处理站建设,其中14座已投入运行,16座正在调试。③安源河、白源河、樟里河水体生态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在启动验收工作。④加强河道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2018年11月开始,区水务局聘请了第三方公司每月三次对所有支流进行水质监测,11月15日、25日2次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安源区除五丰河水质为五类,其他河流水质均为四类以上。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发挥中心城区优势和龙头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5)针对“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政府合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源区政府合同审查及兑现程序的通知》,严格规范引入合同的审查程序,明确要求企业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提供项目投资合同书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投资企业需提供涉及的产值、税收、资质、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知识产权状况等调查内容,还需提供单位加盖印章的佐证材料,确保引入的项目更优质高效。

       二是严格政策兑现。抽调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兑现审核小组,从项目落地、建设到投产,严格审查、把关每一个环节,明确了政府合同的兑现程序,有初审、转办、审批、备案、拨付,确保各项补贴资金真实、合理、合规。

       三是规范奖惩。研究出台《萍乡市安源区“亩产论英雄”奖惩办法》,鼓励企业推动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对产值、税收等综合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促进企业尽快达产达标,同时明确了对未满足相关要求的企业,将依法引导淘汰退出。

       四是加强协调管理和服务。对2017年入驻投产未满负荷生产或已停产的3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沟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等问题,协助企业加快设备调试、安装等方式,确保企业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实现产能提升,生产负荷增加的企业,将依据《萍乡市安源区“亩产论英雄”奖惩办法》引导企业启动淘汰退出机制。同时,对新落户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了相关镇街委的班子成员挂点帮扶制,通过定期走访,对企业反映的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办法,推动落地企业持续发展,做大做强。

       (6)针对“城市建设品质不高,‘安源生态新城’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棚改步伐。贺家湾(滨湖)城中村改造已完成;丹江磨盘山、戴家冲、天福坪城中村改造已向省住建厅申报2019年改造计划;2018-2020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规划已完成;2020年房屋征收拆迁已纳入萍乡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二是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18年贺家湾(滨湖)城中村改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贺家湾(滨湖)城中村改造项目争取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金,已全部到位,用于项目征收拆迁;丹江磨盘山、戴家冲、天福坪城中村改造302户正在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和发行棚改债券;已将萍乡市安源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工程项目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并得到国家发改委支持;目前该示范工程子项目安源湖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已列入了省发改委PPP示范项目库,并获PPP前期工作经费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

       三是深入落实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规划建设理念,加速推进安源生态新城相关项目建设。“安源生态新城”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正式启动建设。目前,成立了安源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安源组团HIJ编制单元(安源生态新城)控规修编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区政府常务会、市规划局局务会;已完成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可研批复,环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项目PPP两报告一方案编制、评审和批复,完成道路用地土地报批,完成安源湖一期住宅征收并拆除落地;完成了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PPP项目(一期)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有17家企业通过预审;已拿出安源生态新城范围内杆线搬迁方案,并将完成相关程序后尽快组织实施。

       安源湖区拆迁安置楼宇凤栖水榭小区已完成小区建筑设计和项目用地土石方平整工程,正在办理开工建设的前期手续;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各在建工地加强管理做到扬尘治理“七个百分之百”,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照《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我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严格按照《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我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推进工作。

       针对“城市建设区违法建设面积大”的问题。

       萍乡市政府要求安源区今年完成拆除城市建设区违法建设总量的85%以上,截止到2018年11月,安源区去存量任务完成25.9409万平方米,达五年总任务的103%。下一步,我区将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进一步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或超高超大违建,限时处理到位。

       (7)针对“统筹整合红色资源优势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下发《关于成立安源区红色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统筹整合安源区红色资源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安源区红色历史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红色资源整合工作。

       二是注重规划先行。已聘请南昌大学研究院院长黄文繁专家规划团队,对安源红色历史文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调研。

       三是强化专项基金引导。文化专项基金方案正在抓紧起草,待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已成立萍乡市安源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投融资平台。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建立安源区红色历史文化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由区委、区政府牵头邀请国家森林公园、萍乡矿业集团、安源纪念馆等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1次,共解决问题8个。

       五是做好文化+旅游文章,精心打造5A级景区。聘请高资质的旅游规划团队,已编制《安源路矿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安源路矿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精心打造游客服务中心、安源纪念馆游览、安源风情老街、秋收起义公园、安源煤矿生产体验、电厂钢厂工业生态公园、综合培训中心、安源儿童团拓展训练营及安源山生态休闲拓展等九大功能板块,全面整合景区红色资源。

       六是结合党性教育,在孔原故居、高自立故居、吴烈故居打造党性教育基地,目前基建已完工。同时,加大对党性教育基地的宣传力度,吸引党员干部前来参观学习。

       七是精心编撰系列红色书籍,讴歌安源红色文化。《安源娃娃安源红》已出版,《诗赋安源》《话说安源工业遗产》预计在近期出版,通过成立作家协会等方式,开办《安源作家》专刊,挖掘安源红色文化。

       八是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制定了《安源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试行方案》,利用现有的基层文化站所打造了覆盖全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124个。同时,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精神内涵,12月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安源红色家书诵读活动100余场,受益人数达5000余人次。

       针对“‘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校’等独特红色资源多头管理、各自为战”的问题。

       一是加快党性教育基地建设。以安源党校开展党性教育为抓手,通过梳理整合红色资源,目前正在加紧党性教育基地硬件建设,对安源干部学院教学场地已进行验收;演艺中心已通过消防验收,正在紧张进行后期装修;已完成“安·源”区情馆墙体工程,即将陈列布展;已完成“把一切献给党”党性教育基地四个展示馆墙体建设与外部装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与布展,抓紧推进基地教学楼主体工程建设,以及基地硬化与外部环境绿化等工程。

       二是加快精品党课课程开发进度。已撰写《把一切献给党》主题党课初稿,正在进行进一步打磨;讨论修改《普通党员的精彩人生》访谈党课文稿脚本,安排课程演练;统筹推进“毛主席来安源”“重走359旅红军路”“安源地委党校”等现场教学微党课开发;统筹安排“燎原”情景剧、《红色家书》诵读等情景教学党课开发。

       三是利用打造安源党性教育基地为契机,加大党员培训力度。加强与安源纪念馆、萍矿的协商与合作,共同合作共同研发了《安源劳模精神代代传》主题党课,把安源纪念馆、安源煤矿等管辖权限在市级的红色资源作为我区党性教育教学点,今年联合开展现场教学40多场次,实现了红色资源的共享。

       (8)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足”的问题。

       出台《关于落实安源区“星火燎原”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优化人才结构、改善人才发展环境;积极组织区内用人单位及企业前往北京等地进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注重本土优秀人才的发掘宣传,对我区教育、卫生、文化等行业优秀知识份子人才代表进行表彰;加强部门联动,目前,已召开各相关部门的会议,各有关单位分别出台了配套细则措施,下一步,将结合萍乡市提出的《“昭萍英才”计划》抓好引才政策落实到位。

       4.关于“肃清苏荣案余毒和消除程结林案影响不彻底”的问题。

       (9)针对“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程结林案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加强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观看了《为了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

       二是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18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全区69个党组织都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和谈心谈话活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2018年9月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涉程结林案人员自我剖析情况,涉程结林案的干部均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剖析。对69个党组织上交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

       (二)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机构监管不严密”的问题。

       (10)针对“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托管’变‘脱管’,职能不清晰,机制不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按照市委决定,森林公园人财物全部下放到安源区管理,目前干部人事财政收支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已全部纳入安源区统一管理,重大事项也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明确一名区委常委分管森林公园。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2018年11月30日前,已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关于准予江西安源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结合管委会实际,制定了《安源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工作职责》,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管力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好审批手续。按照要求公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行政管理职责内容,让安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知悉;对安源国家森林公园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做好标界立桩两项工作,目前已逐级上报,需待国家林业部和草原局行政许可批复后再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党的建设。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细化分解党建工作任务,与下属各局室、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研究党员教育培训、结对共建、意识形态等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2018年11月9日,制定完善了《安源国家森林公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检查考核制度》。强化思想理论教育阵地建设和管理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管理,累计开展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4次,受训人数达110人次。

       五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根据管委会工作实际,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确定班子成员具体工作分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的协作机制。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区纪委监委履行“托管”职责,安排相关室联系驻点,加强业务指导,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年初参加区纪委全会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中参加半年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年终对科级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科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纪检干部请假外出向区纪委请示报备。2018年,区纪委及相关部门单位对森林公园管委会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6次,津补贴专项检查2次,财务专项检查1次。

       (11)针对“有的社区和机关党组织规模过大”的问题。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的问题,于2018年8月7日下发了《关于科学规范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各党(工)委按规定完成好党组织设置工作。截止目前,全区调整党组织323个。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督促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

       2.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12)针对“基层党组织延期换届;国有企业改制中有的党员长期游离在外,没有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问题。

       一是及时对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全区18个直管党(工)委都针对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换届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统一建立台账。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80%,并完善了按期换届提醒机制。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督促指导相关党组织按要求和程序进行换届。

       二是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指出的我区国有企业改制党员中部分党员游离在外,没有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问题,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巡视反馈国企改制党员管理问题的整改方案》,相关党组织正在对所辖的国有企业改制党员情况进行再次摸底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开展联系走访。

       3.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13)针对“有的干部提任其他单位正职后1年多未到岗,仍在原任职单位工作”的问题。

       对全区2017年以来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其他提任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计划在2019年3月之前县区推进机构改革时完成干部调整,免去相关人员新任职务。

       (三)作风建设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14)针对“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

       对全区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了再一次监督检查,形成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提到的问题已限期整改,并已下文从2018年12月起停发据实发放的加班费。

       (15)针对“接受吃请、‘私车公养’”的问题。

       一是严格监督问责。在重要节假日,抽调工作人员,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询问、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商场、酒店、茶楼、娱乐场所、农家乐、棋牌室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2018年以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30人。

       二是严格落实规定。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和区纪委《关于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成俗、成为习惯。2018年以来,查处违规接受吃请问题5起12人,诫勉谈话5人,党纪处分7人。

       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广泛宣传信访举报方式,健全信访举报方式。

       四是强化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区公务加油卡管理的通知》和《安源区公务加油卡管理规定》,2018年,开展了清理公务油卡专项治理工作,共注销公务加油卡154张,办理新卡114张,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原则。成立公务油卡暗访组,不定期对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开展核查,通过调取数据分析研判,对核实的私车公养问题严肃问责。下发了《全区公务油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通知》(安车改办字[2018]6号),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为期3天的抽查。

       五是严格执行《安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公务招待费用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招待费预算,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报销审核,公务招待经费原则上应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建立了安源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三公”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对超额消费和高档消费进行预警。每年组织对“三公”经费网络监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醒。在节假日期间,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发送温馨提醒信息等方式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在“安源发布”发布廉政提醒5期,在“清风安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廉政提醒19期,在领导干部微信群发布廉政提醒短信7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各镇街委和部门单位也紧跟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节前专题学习、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大家谈”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

       (16)针对“收受‘红包’”的问题。坚持每月开展深化“红包治理”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制度,并加强督查,联合税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处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7)针对“干部融资获利”的问题。全区11个镇街委已拿出还款计划,区财政局已下发通知,规定各镇街委在全部还款到位前融资年利率不超过10%。下一步,各镇街委将按还款计划组织资金偿还,严格执行规定利率上限。

       2、“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较为明显的问题

       (18)针对“履职能力偏弱”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迅速传达部署,于2018年10月20日召开区政府“五型”政府建设专题动员部署会。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各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五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分工安排》,层层压实责任。营造浓厚氛围,在安源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安源区“五型”政府建设专题栏目,编发《安源区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简报》7期。加强督查问效,建立了落实“五型”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组,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查评估、严格考核问效,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干部依法行政的指导。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决策,认真参与审查各类合同,积极参与疑难案件分析,积极举办法治培训和讲座,加大对区党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由表及里地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督促各单位遇涉法事项及时对接单位法律顾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并长期坚持。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安源区2019年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中,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人”的法治认识;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全区各镇街委、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增强业务人员法律意识。目前,安源区正在草拟2019年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

       三是严格按省、市要求,全面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不同属性予以公开或答复,对所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法定期间予以答复,长期坚持。2018年1月-11月,安源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计32475条,区本级通过各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7件(其中网站收到2件,当面申请5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法定期间予以了书面答复,区政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针对被省里约谈的两项工作,严格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各项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方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每周编发微信工作周报,每月制作一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含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曝光片。每季召开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含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整治流动现场会。建立一个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群,及时将督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全力推行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截止目前,全区七个涉农镇街委,共发动大规模清扫行动63次,发动干部职工、群众2600余人次,清扫沟渠、河道39条,拖运建筑垃圾、陈年垃圾、生活垃圾350余吨,清扫区域涉及全区45个自然村,后续清扫、维护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洁员队伍,对保洁员的服务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已实现7个涉农镇街委的村庄、乡村道路、水面山塘等农村保洁全覆盖。清查摸底安源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村级保洁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2018安源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村级保洁调查表》,截至目前在岗保洁员有497人,达到按农村人口超出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并对保洁员实行动态考评。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了以“区、镇街委为主、群众为辅、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各镇街委和村都制订了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保洁员职责、保洁员管理办法、卫生管理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主要环卫设施基本建成、车辆配备到位,基本建成了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有保障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沿线综合整治等工作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引导农户树立环保意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少有害垃圾对水源、土壤的侵害。今年上半年,全区涉农镇街委共清理陈年垃圾950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3400余处。

       强化督查考评。成立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城管局、住建局、新农村办、环保、农业、水务、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区城管局成立城乡环境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车专人,按照“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兑现、年终一考评”的督查考核奖励制度,对排倒数3个村(社区)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由镇街委党委进行问责,截止10月份,联合督查3次,专项督查39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26份,发布通报10期。

       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重新调整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例会制度,高频度召开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调度行业部门和涉农镇街委进展情况,层层传递区、镇、村三级工作压力;建立镇街委一季三会制度,将工作焦点延伸到田间地头,并针对问题研究解决对策,限期督查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加强精准帮扶工作。建立全区县级、科级干部(包括副科级后备干部)帮扶贫困户的“321”机制和精准帮扶“包村长”制,落实县级领导干部挂点村,镇街委班子成员包村和干部包户的帮扶责任;驻村第一书记调整到位,建立驻村第一书记激励机制和召回制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力配合村部抓好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十一大扶贫工程的落实落地,助推贫困村摘帽,贫困户早日脱贫。开展了“周六扶贫日”主题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每周不间断地开展一周一主题的“周六扶贫日”主题活动,各级帮扶干部进村入户,访民情、讲政策、解民困、谋发展,及时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确保政策享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通过无缝隙的结对帮扶、不间断的走访沟通,解决了帮扶主体精准问题。

       广泛征求意见,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精准。通过“一季三会”制度(一个季度里通过召开乡镇扶贫工作布置会、帮扶干部座谈会、贫困户座谈会),和下发《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共同商讨共同解决,提升群众满意度。

       落实脱贫攻坚问责机制。制定《安源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安源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9)针对“作风散漫”的问题。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成立三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出台《对区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办法》,积极促进退线人员主动履职。下一步将进行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20)针对“担当不够”的问题。

       一是从严管理。出台了《关于整治“怕、慢、假、庸、散”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坚决整治干部队伍的“怕、慢、假、庸、散”,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托“一校两堂”教育培训平台,平均每两个月开设一次主体培训班,持续强化担当精神教育。运用好干部执行力考核机制,完成了半年度执行力考核工作和2018年度干部实绩统计工作。做好了三方面人员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领导干部工作,选出了11名德才兼备、表现优秀的基层一线干部,进一步激励了广大干部讲担当、敢担当、善担当。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要求。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再次组织了学习,明确议题报送内容、报送时限、征求意见和法制办论证等程序。由政府办对议题进行甄别分类,禁止已上会并有决议的议题重复讨论。

       三是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政府常务会有关制度。凡已有决议事宜,依法、依职权应由各部门或镇街委处理的问题,分管副区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副区长之间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或常务副区长、区长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会议研究。

       四是针对教育局慢作为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安源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教育系统内部召开了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18年11月29日,完成2期全区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培训,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12月7日对曝光的“慢作为”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在教育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与时俱进抓好作风建设工作;加大作风建设督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规范化建设,深化“怕、慢、假、庸、散”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教育系统纪律松散,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将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

       五是针对“智慧安源”终端机问题。已与安源农商行负责人协商“智慧安源”终端机相关事宜。将建议农商行解除与自助终端机公司的合同,收回现有自助终端机,待可与省“一窗”平台对接后,适当地按实际需求配置一批配置更高、功能更强、更便民的自助终端服务设备。

       (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到位,干部监督管理有差距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组织镇街委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状;针对市委、市纪委反馈我区在“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区委名义制定了《安源区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问题整改方案》,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59项整改措施及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了责任落实;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月通报制度,每月下发通报,将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中;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形成了任务明晰、责任到人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各镇街委、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计136人;组织6名镇街委、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现场测评;出台《案件通报制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由区委常委带队对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核,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4名科级干部和2个部门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问责情况“回头看”制度,严格执行《安源区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了区市监局党委、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和两名分管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四是对存在带彩娱乐、吃拿卡要的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部门负责人、纪检组长向区委、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2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中反馈有关村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8年8月,已对相关村的7名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市审计局反馈的其他问题,已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材料存档。

       二是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月通报制度,每月下发通报,将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中;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形成了任务明晰、责任到人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安源区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将“两个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是出台《关于建立区管干部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安纪办字〔2018〕24号),进一步完善《区管干部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实施办法》;同时加大了对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导力度,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分流、督办。

       四是制定下发《安源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源区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调整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和资金绩效考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项目资金。2018年以来,严肃查处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侵吞民生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20起。

       (23)针对“有的乡镇纪委参与‘三资’管理工作”的问题。

       区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纪委“三转”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镇街委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或从事与纪检监察无直接联系的工作,将乡镇“三资”管理等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剥离开来。按照“六有”标准全面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有专职纪检监察队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齐全的办公设备、有完善的业务制度、有专项经费保障。各镇街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对纪委书记进行分工。

       2、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及时部署整改。已组织区住建、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共政务管理局等部门召开整改工作会,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分解整改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下发了《安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并将严格执行。

       三是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招标法》,区政府领导同志、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各镇街委等参加学习。区发改委在严格按照现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核准项目确定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加强项目前期指导,指导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建设相关审批程序,杜决项目“未批先建”及拆分项目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组织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招投标不规范行为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目前已对十余个重点建设部门、单位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

       (25)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已挂牌出让的有关土地进行分割,将其中部分土地使用权质押给区土地储备中心,完善租赁合同。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类事件不再发生。

       (26)针对“项目建设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区政府办制定下发《安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安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规程》正在讨论修订当中,将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工程变更要求,确保可操作、可实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9月8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组织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各镇街委专题学习了《招标法》。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相关单位对城郊安置区排水工程进行专题检查,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目前已完成检查。四是针对问题开展调查。由住建局牵头,重监办配合,对“有的安置区排水工程造价比中标价大量增加”问题开展调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阳光公开透明。

       (27)针对“招商政策随意性大”的问题。

       一是规范合同管理。区商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及兑现程序的通知》,持续规范完善合同审查、兑现程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区政府合同审查及兑现程序培训会,区招商引资兑现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源工业园区、各镇街委行政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明晰了政策内容,提高了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兑现政策审核把关。各项补贴兑现必须经区项目兑现审核小组审核,经区领导批准同意后再予以兑现,坚决确保招商政策的严肃性。

       (28)针对“国企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萍乡市安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此类违规现象再次发生。

       3、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9)针对“基层‘微腐败’治理高压态势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题查处。对五陂镇册雷村和青山镇葡萄村主任涉及违规违纪干部已处理到位。通过梳理,近两年基层“微腐败”信访线索有90件,从中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5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二是强化问题通报。2018年,共下发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通报5期,通报问题27起39人。充分利用清风安源、安源发布等官微发布典型案例通报,涉及“村两委”干部的典型案例均公布到村一级。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制定《关于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及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再部署。

       (30)针对“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万林同志强调务必尽快实现“打伞除网”零的突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刚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联席会议,部署“打伞除网”工作。

       二是加强线索办理。目前,市里交办、督办的9条线索均已办结。同时,坚持扩大战果,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线索核查“清零行动”的通知》,对未办结线索实行挂牌作战,进一步提高线索排查办结效率。

       三是狠抓落实。纪委监委专题研究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扫黑除恶相关问题,制定下发了《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同时,为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安源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扫黑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1)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始终坚持常态化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采取微信、电话、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廉政提醒,充分利用区委“安源发布”、区纪委“清风安源”微信公众号和区委微信工作群等新型媒体全方位提醒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廉洁过节。紧盯传统节日关键节点,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各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二是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坚持每月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关于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岗位人员,紧盯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严肃问责。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处理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诫勉谈话27人,辞退1人,通报批评8人。共下发通报7期,通报问题15起31人。

       (32)针对“‘违规套取专项资金问题’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督促镇街委围绕民生领域违纪违规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上廉政党课、自查自纠等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在全市率先创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列入全市重点改革事项,平台实现了信息公开全覆盖、日常运转全天候、实时监管全方位。截止目前已有10个部门单位主管的30个项目政策法规和11万条资金审核、发放数据在平台上公示,涉及民生资金6800多万元,平台点击量3.9万人次。通过信访举报平台、来电来访共问责查处涉及民生、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各类举问题30起37人,民生资金被贪污、挤占、挪用、骗取等问题显著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2018年以来,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41人,提醒谈话39人,通报批评44人。查处的问题数较去年增长86起,查处的人数较去年增长107人。

       四是完善问责制度。已制定《安源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关于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针对区脱贫攻坚检查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根据《安源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和相关规定,对高坑镇云泉村、裴家村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33)针对“反馈有的单位存在结构性超编问题,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

       截止目前,全区已完成1个单位的结构性超编整治,下一步将完成4个单位结构性超编整改任务,争取在3-5年内将结构性超编问题消化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深化巡视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纵深推进整改工作,推动安源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狠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变异反弹。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既立足当前抓整改,做好治标的工作;也着眼长远抓整改,做好治本的工作。着力解决共性问题,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面建章立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融入全局工作之中,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对标先进,学会“弹钢琴”,注重统筹兼顾。既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又持续抓好项目建设、城乡建设、民生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通过整改借势发力,以整改的实成效推动安源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好整改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9—6661076;邮政信箱:萍乡市安源区世纪广场1号,电子邮箱:604867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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