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应急管理所: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5号今)文件精神和《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15日到7月25日,县应急局联合各乡镇应急所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的经营企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就该次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涉及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49家,其中上栗镇12家,金山镇18家,桐木镇13家,鸡冠山4家,东源乡1家,长平乡1家。按行业分,经营烟花爆竹原材料的41家,无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的2家,经营醇基燃料的4家,经营氧气,乙炔的2家。总体状况是分布点多,涉及面广、规模小。特别是受全国烟花爆竹禁放形势的影响,今年50%的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网点基本无经营行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县、乡两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县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的经营企业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特别是按照专项整治通知的整治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共检查企业49家,排查安全隐患113条,下达现场检査记录和整改指令书43份,今年没有经营的15家,其中证照即将到期,无经营门店7家,企业准备自行退出,立案调查处理3起,暂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本。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复训;部分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台账不健全,未按要求登记进货、销售台账,缺少购销单位有效证件;个别企业存在违规储存现象;未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和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效果差。 (2)安全投入不足。受行业不景气影响,企业负贵人安全投入意愿不强,部分经营企业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安贵险和工伤保险;有些企业甚至在经营店面租赁到期后不续租,导致无固定经管场所。 (1)进货渠道不规范,有的是本地大公司购入,有的是外地批发点和厂家配送,导致不便管控。 (2)经营销售点多面散,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时有规经营违规储存现象。 (3)受烟花爆竹市场影响,前景不明朗,大部分企业存在观望现象。 (1)经营网点点多面广,执法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2)乡镇监管执法有待提高。个别乡镇由于人员不稳定,加上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 (一)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应急所、县危险化学品监管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合力,确保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经营。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按照三级教育培训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各企业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突出事故。 (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各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县、乡两级要跟踪整改,实行闭环管理,落实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我县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管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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