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芦溪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县政府机关事务局三楼中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我县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县河长办主任、副县长彭祎、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彭洪涛出席会议,各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分管同志、水管站长参加会议。 会上,芦溪生态环境局就水质监测和水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各乡镇分管同志就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利局长彭洪涛同志通报了全县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县河长办主任、副县长彭祎同志在会上肯定了我县河长制工作在上半年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彭祎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提高巡河质量,各级河长及河道专管员要提升巡河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问题,保持河道畅通、整洁。二要突出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补齐河长制工作短板。特别是要补齐宣传工作短板,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全力做好芦溪县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验总结和推广,全力推进河库“清四乱”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乡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通过督导检查、督察考核、追纪问责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导、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确保河长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程、惠民工程。我们要以“幸福”为关键词,精心打造芦溪幸福河,让每一条“幸福河”都名副其实,给老百姓带来治水获得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