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象征,蕴含着一个城市向上向善的精神和人文品格,是支撑一座城市获取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萍乡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奋斗目标,也是萍乡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 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测评所有点位不失分,高坑镇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 ▲镇党委委员刘昶督导社区功能室建设、公厕指示牌和公益广告布置 ▲社会事务部部长习永萍督导创建 ▲宣传工作部部长赖道德带领宣传办在农贸市场周边小区创建 ▲镇纪委在黄泥墩片区开展创建 ▲三资办、拆迁办在高坑村至铁桥段创建 ▲占道经营整改前后对比图 ▲镇城管创建办整治掉落残渣货车 ▲各村(社区)开展创建 全力做好环境整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身边点滴中做细、在举手投足间做实,夯实创建工作基础,高效推进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聚力攻坚创建顽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创建要求,全面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压实责任到人,狠抓问题整改。 着力整治消极懈怠。聚焦文明创建工作当中存在的干部队伍主观因素,以督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作风保障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促使文明创建取得进一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