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芦溪县河长制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讲好芦溪县河长制故事,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芦溪县河长办决定举行“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集内容 以芦溪境内的河流、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河流保护的重要意义、河流治理取得的巨大成就、河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理念和做法为内容,尤其突出“最美河湖卫士”、“人水和谐生态美”。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文学写作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07日。 四、征集要求 1、稿件体裁为报告文学、散文、诗词等,报告文学不少于2000字、散文不少于1000字。反应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和地方实际,主题突出。 2、标题可以体现河(湖)长制、河(湖)长、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清河行动、消灭V类及劣V类水、“河小青”、清四乱等关键词。 3、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提交的作品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五、版权声明 投稿人保证所投参评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版权。1.投稿作品一经到达主办方,且经主办方认可并接受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2.参评者向主办方送交参评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六、评选方式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奖励。 七、奖项设置 1、报告文学、散文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4名,奖金500元/人; 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人;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人。 2、古诗词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3、新诗词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八、稿件收集方式 参评作品可通过邮箱发送至418392020@qq.com;收集人:刘程;联系方式:15717992951 (微信同号)。 九、报送要求 1.参评稿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07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 2.只接收电子来稿,来稿同时,请在稿件后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