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纪委关于“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谈话”的工作部署,近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肖根铭先后到鸡冠山乡、杨岐乡、长平乡、上栗镇等乡镇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谈话。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谈话。 今年3月,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县纪委与下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谈话,目的在于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指引、提出要求,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 谈话中,肖根铭指出,开展集体谈话是省市纪委的一项重要部署,体现了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鲜明政治态度,要自觉将主体责任落实上升到政治高度,统一思想、主动担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肖根铭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自觉,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政治担当;要以“廉洁萍乡”建设为抓手,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协同推进“三个责任”发力,构建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各乡镇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经过此次谈话,对如何结合自身工作,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一岗双责”有了更明确的思路、更深刻的认识。并表态将以此次谈话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肖根铭将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县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