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上9点多,莲花生态环境局在开展夜间水环境污染治理常态化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朱某2人驾驶2辆五菱牌小货车,为图方便,心存侥幸往莲江河道倾倒装修建筑垃圾,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夜查行动中拦截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车辆和倾倒在河边的建筑垃圾 随后,执法人员在现场收集了证据、照片,丈量了倾倒的装修建筑垃圾总量,并对嫌疑人进行了案件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在依法扣押涉事车辆的同时,责令其违法行为人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干净。经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两位违法行为人承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规定的违法事实,表示立即整改并积极接受处罚。 图为依法扣押的车辆 为狠抓夜间环境监管薄弱环节,提高执法效率,保障环境安全,从9月1日起,莲花生态环境局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的同时,坚持昼夜不停歇、严查不放松,增加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夜间污染治理执法检查,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夜间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立案查处1起,突击检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6家,巡查园区污水总排口和莲江、白马河沿河环境,并对龙山口(国控)出境断面、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夜间采样监测。 夜间巡查莲江水环境及水质采样 今后,莲花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夜间环境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另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重点难点问题着重进行检查,列为必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