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萍乡市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局长刘芝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文权、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在线监控科科长黎庆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信访科科长欧阳军出席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陈建冰主持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我市2020年1-8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陈建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陈建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验收之年。生态环境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今天下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局长刘芝辉、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局长副局长陈文权、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在线监控科科长黎庆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信访科科长欧阳军,向大家介绍萍乡市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下面请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局长刘芝辉发布我市2020年1-8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刘芝辉: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按照发布会的安排,现在我就2020年1-8月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2020年,萍乡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改进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执法成效,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为主要抓手,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聚焦执法专项监督,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化工园区(企业)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在化工园区(企业)整治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排查出化工企业16家,其中2家企业未履行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1家企业由于长期停产无法进行验收,3家企业未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中,督促全市108家企业安装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共计142台套,且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发现“散乱污”企业134家,按照“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制定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拟关停取缔103家,整合搬迁5家,升级改造26家。在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中,全市6个省级工业园均已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集环境质量监控及企业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监控平台已投入使用。 加强新建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对新建项目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2020年交叉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车辆6台,检查企业52家。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大气、水环境巡查工作,对未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建筑工地及时下达环委会工作督办单,及时制止影响中心城区大气、水环境质量的行为。 在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同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萍乡市人民医院等5家定点医院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不发生因新冠疫情引发的二次污染事件。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确保环境执法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执法方式。一是实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制度。推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制度,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承诺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联合激励、惩戒,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实施《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按照排污单位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形成分行业、分区域、分流域的差异化监管机制。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萍乡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单位名单》,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执法与守法并重,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要求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以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为核心,以执法大练兵和年度考核等工作为抓手,逐步实现执法全员信息化、全业务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二是强化非现场监管模式。完善江西省污染源监控平台企业基础信息,确保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与省平台联网。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先进科技设备和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的频次。 三、扎实开展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加强涉危、涉重、涉化等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今年汛期以来,对萍乡焦化有限公司等涉危企业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要求尾矿库单位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对堤坝进行环境安全巡查。积极妥善处置“6.19”沪昆高速三氯氧磷泄漏事件。配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调查萍乡市精锌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酸浸渣事件。 完善国家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工作。目前,信息库中已录入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单位36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储备环境应急物资,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做好准备。开展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涉危企业日常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填写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我局环境信访工作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规范运作、快速反应、排解诉求”的工作原则,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落实、积案化解攻坚等活动为工作重点,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处理疑难、复杂环境信访问题的能力,不断“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的热点、难点、焦点环境信访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全国“两会”的敏感时期,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突出生态环境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及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同时确保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责任清单》的规定办理,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截止2020年8月底,“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接到群众举报信访投诉173件,均及时予以办理;办结省生态环境厅信访转办件10件、市信访局交办件14件,接待来访群众17批47人次,办理涉萍舆情3件。 下一阶段,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拓展科技手段,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我市“五年新跨越”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江西晨报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我市的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在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减少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方面,采用了哪些先进的信息化、数字化等监管手段? 黎庆平: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我局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出了一系列信息化举措,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击战,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具体的举措有: 一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全覆盖。为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我局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实现了废水COD、氨氮、总磷总氮和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控全覆盖。通过在排污单位的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形成生态环境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对排污单位形成有效地震摄。同时,还对企业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实现了自动监控数据的实时监控和企业排放口视频图像的实时监控,防止企业偷排偷放。2020年8月,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12%,满足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是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在环保执法中的使用。2017年初,我局建设了一套移动执法系统,包括移动执法装备箱5台,移动执法终端45台及移动执法软件一套。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执法工作痕迹化。 三是探索和使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执法。无人机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的第三只眼”,是创新执法方式的有效抓手,为此,我局加快将无人机技术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中,充分利用无人机能开展大范围生态环境巡查、能达到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的地方的优势,现已成为饮用水源地巡查、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无人机拍下的现场执法影像,实时保存到移动执法终端,便于执法取证、精准打击违法排污,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提供了便利,成为强化非现场执法的重要手段。 四是部分区域(芦溪县、湘东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控网格已经形成。芦溪县、湘东区大气网格化监测和管控系统通过采用“网格化布点+时空数据分析”,围绕道路监测点、企业污染源排放、传输通道等布设现场监测点,用以获取实时、全面、覆盖面广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全区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进而初步判断污染物来源,追溯污染物扩散趋势,配合环境监管系统,实现管理网格化、流程智能化,从而协助地方政府更高效、更准确地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江南都市报记者:请问生态环境领域在行政执法与两法衔接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取得了那些成效? 陈文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打击环境犯罪行为,解决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我局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环境犯罪行为。及时研究“两法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请公检法提前介入,开展双向交流、会商研判,确保案件移送质量。 我局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优势,对“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的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立即将线索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办理。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去年以来,查处了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案件4件,共起诉相关犯罪人员8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联席制度,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实现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的无缝对接。 中国江西网记者:今年是个特殊的年份,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到汛期防控,工作任务严峻,请问,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是如何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 黎庆平:今年的确是非常特殊的一年,首先是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之后是6月7月间我市连续遭遇强降雨,引发部分地区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损失。对此,我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共确定新冠治疗定点医院5家,新冠疫情防控隔离点19家。我局围绕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重点检查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指导处置中心做好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情况的登记工作,要求增加收集疫情定点医院废物频次,悬挂警示标识,科学设置转运路线,严禁与其它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优先处置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增加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发现水质异常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二是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今年6月、7月份的连续降雨导致我市防汛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市县(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纷纷行动,加强了对高环境风险企业的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因暴雨洪灾导致涉危、涉化、涉重等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污染防治设施损坏发生次生污染环境事件。 新法制报记者:请您介绍下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 欧阳军:根据“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结合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我局加强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设置一个执法层级,设立了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在整合市本级与安源区、湘东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组建了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由萍乡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负责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施统一管理。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按照“先整合、再上收”的原则,在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和执法人员后,随县生态环境部门一并上收到市生态环境局。为压实县级生态环境局履行执法职责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在驻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改革中,强化执法职能,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提高了执法效率;明确了县生态环境局的局长兼任县综合执法局的局长,实行“局队合一”,县生态环境局与县综合执法局的人、财、物实行统筹管理。参照驻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做法,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挂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目前,市、县(区)综合执法机构的“三定方案”均已出台并完成挂牌。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 萍乡日报记者:请介绍下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在新冠疫情期间,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做了哪些工作? 欧阳军: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6+20”重要举措落实分工的通知,对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作了具体要求。我局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了《萍乡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名单》,其中属于江西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类单位6家、第二类 单位15家、第三类单位7家、第四类单位10家、第六类单位1家、第七类单位4家。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采取了差别化监管措施。在制定萍乡市2020年“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库”时,将畜禽养殖企业等级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检查频次由半年一次减少为全年一次,对双随机系统抽取到已纳入《萍乡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名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2020年1-8月,全市对清单内企业进行非现场检查97家(次),其中利用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68家(次)、遥感和无人机13家(次)、其他方式16家(次)。 江西新闻记者:请介绍一下你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陈文权:根据“放管服”的要求,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双随机”的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市级日常监管的排污单位、县区日常监管的重点排污单位及新建项目。检查对象分为特殊监管排污单位、一级排污单位和二级排污单位,今年,我局列入特殊监管排污单位20家 、一级排污单位36家,二级排污单位214家。抽查比例为: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每季度抽取100%、一级排污单位每季度抽取50%,二级排污单位每季度抽取25%。 2020年1-8月,全市共抽取343家次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47起,罚款386.2万元。同时,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9家企业免于处罚,责令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