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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陪审员”助力安源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0-9-29 14:26| 发布者: cs小编网网| 评论: 0|来自: 安源生态环境局

摘要: 2020年9月27日上午,安源区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南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南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 ...
      2020年9月27日上午,安源区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南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南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10月6日至10月8日,南某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在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新华村的一个废旧厂房内,使用废弃的铅蓄电池非法提炼铅块。2019年10月8日下午,该非法加工厂被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场查封扣押已拆解铅蓄电池内的铅极板34.22吨、拆解电池包装壳3.115吨、未拆解铅蓄电池2.14吨、加工成型铅块12块27.98吨,并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认定,上述物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为查明南某非法炼铅导致的环境损害后果,安源生态环境局邀请萍乡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的废气三次采样检测,结果均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值,属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经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院评估,认为南某非法提炼铅块导致空气污染,加上应急阶段采样检测费用、设备拆除、厂区整治、危废处置估算费用及环境损害评估费用等,南某加工厂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应为307371.44元。
      因疫情影响,相关部门不便组织人员到看守所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经安源生态环境局与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商议,由检察机关代为转达磋商相关政策,南某主动提出由其家人代为进行磋商赔偿。南某家人提出有意愿进行赔偿,但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安源区人民检察院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案件由3名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其中有2名人民陪审员孟钢富、漆书兵来自安源生态环境局,是环保专业知识技术人员。庭审中,该2名人民陪审员为案件审理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
      2019年,安源区司法局会同安源区人民法院、安源公安分局选任了102名人民陪审员。为加强与法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助推安源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安源生态环境局推荐了3名业务骨干选任人民陪审员,并获安源区人大任命。
      环保专业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在查明事实中的积极作用,为法官裁判提供智力支撑,有效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的权威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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