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湘东区林业局召开民法典、新森林法与公益诉讼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辉主持,区林业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乡镇街农办主任、各国有林场分管领导、局机关和各基层站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会邀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吴雄伟主任做《民法典时代公益诉讼与林业行政面对面》的专题讲座。吴雄伟主任着重从民法典概况、检察公益诉讼对行政执法的影响、检察公益诉讼与林业执法的碰撞,以及结合新《森林法》,从生态公益林保护、林地资源保护、植树造林规划、古树保护、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方面,用生动形象、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读了民法典的基本内涵,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及发展过程,分析了本市涉及到林业的公益诉讼案例。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日萍、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科负责人到会与参训人员进行现场交流。    培训会最后,胡辉对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此次培训对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适应公益诉讼新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管理共赢,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胡辉结合当前湘东林业工作,重点强调:一要加强对《民法典》、新《森林法》与公益诉讼制度的学习,这既是每个干部职工的责任与义务,也能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二要加强党风廉政意识,通过对本次讲座的案例分析举一反三,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推进廉洁萍乡湘东篇建设走深走实,减少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发生。三要加强力量推进依法治林,统筹抓好公益林管理、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地管理、森林督查等工作,助力“宜居湘东”建设和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