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堆放于市上至颜家坊村省道、各村主要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的砂石一律清理整治; 二、有关企业和个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乱堆放在市上至颜家坊村省道、各村主要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的砂石,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清理完毕; 三、2020年10月9日后未清理完毕的,自10月10日起,一律视为无主废弃物,由乡、村及有关部门统一清理处置; 四、全乡辖区内各合法租赁、使用的砂石堆场应在农业农村办指导下对堆场进行重新整顿,要求场内整洁和外立面整齐; 五、请有关企业和个人积极配合开展乱堆乱放专项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新泉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