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芦溪县全力推动“河湖卫士”工作落实,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河长制责任。 该县多措并举落实“河湖卫士”职责。各级河长履行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河库管护,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同时从巡河、“清河”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认真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严格按照“岸上与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与库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河库信息共享和河库治理方式的沟通,形成河库管理保护合力,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执法部门,开展“河湖卫士”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该县“河湖卫士”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爱河、护河意识。 |